离婚协议书是婚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一种约定,其内容主要涵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方面,一旦协议生效,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在一些情况下,协议书可能会失效,这时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离婚协议书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书,另一种是由法院调解或者裁决的协议书。对于由法院调解或者裁决的协议书,其法律效力更加稳定,即使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强制执行。
而对于由夫妻自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书,如果协议书内容合法,其生效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协议书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且在心智正常的情况下达成。
二、离婚协议书必须保护法律规定的离婚基本原则,如婚姻自愿原则、平等原则等。
三、协议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规定,如涉及财产分割的,必须符合财产共同所有、共同管理原则。
如果离婚协议书未能满足上述条件,就有可能导致协议书的失效。当然,不同地区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也可能产生一定的差异。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通过协商和谈判,重新达成协议。当然,需要提醒当事人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二、如果协议书存在明显的缺陷,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或改变。
三、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书,让对方履行协议,自己得到应得的权益。
总之,在离婚协议书未生效或失效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法手段解决问题,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应该增强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了解,尽可能避免出现失效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