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和离婚协议书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文件。
起诉状是指当一方要求法院对离婚事宜进行审理时,需要提交的一份书面申请,具体包括离婚的事由、请求等详细信息,而这份文件需要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提交到法院。
离婚协议书则是指离婚双方自主协商达成的一份合法协议书,具体包括离婚的赡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的约定,双方签署后就具有法律效力。
起诉状是一份申请书,是由申请方向法院提交的,一般情况下是要让法院对双方的离婚达成一致意见或需要司法裁定的事项进行裁决。而离婚协议书是由离婚双方自主协商达成的一份协议书,由双方签署并提供给法院,法院批准后就生效了,其核心是平等自愿原则,即双方自主协商的结果是公正合理的。
总之,起诉状和离婚协议书是两个不同的文件,前者是由申请方向法院提交的,后者是离婚双方自主协商达成的。虽然它们都与离婚有关,但在性质、作用等方面都有着不同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