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和离婚协议书并不一样。
起诉状是在民事诉讼中提起诉讼的书面申请文件。它是申请人向法院陈述自己的诉求,要求法院判决被告进行一些行为或者判决申请人获得某种利益。作为起诉人,需要在起诉状中详细地列出案件的基本事实和要求法院给出的判决,要求法院根据自己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裁定。
而离婚协议书则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用于规定离婚时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事宜,以达成一致意见。该协议书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并公证认可,在离婚诉讼中作为民事诉讼材料之一,用于说明夫妻离婚的基本事实和离婚协议内容。
因此,起诉状和离婚协议书是不同的文件,它们在名义、目的和内容上都有很大的差别。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可以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属于约定事项;而在对矛盾深刻、难以协商的离婚案件中,就需要借助起诉状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律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