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并不是离婚书,它们是不同的文书形式。
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就离婚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在书面上表达出来的协议书。它是离婚双方在保护各自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就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问题达成共识并签字盖章的文书。它是离婚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离婚双方必须签署,否则无法进入法院审理程序。
而离婚书则是夫妻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证明离婚原因的书面材料。经过法院审查无误后,由法院颁发的证明文件。离婚书通常是比较简要的,主要包括离婚申请人名字、离婚原因、婚姻状况等信息,没有类似离婚协议书中具体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细节协商内容。
因此,离婚协议书和离婚书虽然都与离婚有关,但是它们的性质、形式以及作用是不同的。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并由法院审查后认可,具有法律效力;而离婚书则是法院认定双方离婚的书面材料,证明离婚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