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份文件,它是离婚协议的具体体现。离婚协议书通常是由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达成后,按照约定书面起草的,以确保双方离婚后的权益得到保障。离婚协议书一般可以分为三份,分别是:
1.原始协议书
原始协议书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离婚协议书,它是由双方真实签订的。原始协议书必须要有双方签名并要有第三方证明人的签名,以证明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
2.公证协议书
公证协议书是在原始协议书的基础上,经过公证机构的认证和确认后的一份特定法律证明文件。公证协议书一般由公证员签名确认、盖章,由此具有证明文件的效力。
3.司法协议书
司法协议书是经过人民法院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的一份协议书。这份协议书是在离婚纠纷案件中,经过法院调解或者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后,由法院主持的确认。
三份离婚协议书各自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但它们都是离婚协议的具体体现。因此,在离婚协议过程中,双方可以通过签订协议书,达成共识和平和顺利地解决离婚问题。对于双方来说,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坐下来商量解决问题的重要证明,这有助于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