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流程并不复杂,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和进行一些必要的手续。具体的申请流程如下:
1. 条件
首先要确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包括:
(1)是农村户口或者与农村居民有良好社会关系;
(2)没有在城市购房或者拥有城市住房;
(3)家庭人口不超过人口上限(原则上50人以下);
(4)有合法土地使用权或者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
(5)符合国家和本地区宅基地政策规定。
2. 办理手续
准备好必要的材料后,到乡镇(街道)农村工作站填写《农村宅基地申请表》和《农村宅基地实际用地规划报告》,并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
(2)农村土地使用证明、宗地图、地形图、土地性质证明等;
(3)家庭成员结婚证、离婚证等证明材料(如有)。
提交申请表和各项材料后,需要按照要求缴纳宅基地使用费。
3. 审批
在提交材料后,有关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审批,如审批通过,将颁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和《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明》。
4. 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宅基地使用地进行查看、勘察和测量,填写《农村宅基地实际用地规划报告》;
(2)在申请过程中,不能进行宅基地的买卖;
(3)宅基地使用期限为30年,到期后可续期;
(4)如果申请的宅基地与周边宅基地的空间规划不符,需要调整或者改动,则需要重新填写《农村宅基地实际用地规划报告》。
总之,申请沈阳市农村宅基地需要符合一定的申请条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只有在申请合法、手续齐全、审批通过后,才能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在宅基地上建造自己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