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经公证是有法律效力的,可以起到保障双方权益的作用。
首先,被公证的离婚协议具有证据效力,可以作为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被法院采纳作为判决依据或调解依据。这样一来,公证手续可以大大提高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和实用性。
其次,公证机构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时,需要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进行确认,从而保障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离婚协议经公证,当事人之间出现后悔或变卦的可能性就比较小。
再次,经公证的离婚协议具有执行力。如果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达成共识,但其中一方违约,另一方是可以依据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并获得法院的支持。
最后,经公证的离婚协议还可以防止当事人之间出现争执,从而避免因离婚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情况。
总之,《婚姻法》、《公证法》、《合同法》等法律对离婚协议经过公证的规定是互相印证的,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不仅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具有实际的实用性。所以对于有离婚想法的夫妻来说,进行离婚协议的公证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