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拆迁安置房合同是指,委托承包商进行拆迁并建造安置房的合同。以下是代建拆迁安置房合同的一般条款:
1. 定义:本合同所述代建拆迁安置房,指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在拆迁区域内建造并移交甲方的住房,包括房屋的设计、建筑、材料、工程管理、监理等。
2. 合同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安置房全部移交成交日期止。
3. 代建拆迁安置房工程价款:本项目的工程价款为xxx万元,乙方按照规定向甲方报价,并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验收结算。
4. 工程进度和质量: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遵守当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承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工程,且不得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进度。
5. 工期变更:如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延迟工程完工时间,应当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重新协商工程完工时间。如乙方需要延迟工程完工时间,也应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重新协商完工时间。
6. 结算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位价计算工程款,结算方式为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7. 保修期:安置房移交后,乙方应对房屋实行质量保修。对于由于造成的乙方原因引起的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保修期内负责修复和更换。保修期为xxx年。
8. 违约和争议解决:如甲方和乙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9. 其他事宜: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的中英文本具有等同法律效力。
以上是代建拆迁安置房合同的一般条款,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作出适当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