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时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书,内容包括了离婚后财产的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在签订协议书后,需要进行公正程序并加盖公章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那么离婚协议书如何盖公章呢?
一般情况下,盖公章需要去相关的公证处或者法院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双方 当事人将已经达成的离婚协议书提交给公证处或法院审核。
第二步:审核通过后,公证处或法院工作人员将协议书签名并在协议书上加盖公章。
第三步:公证处或法院工作人员会在协议书上记录好公证号。
第四步:将公正完毕的协议书交还给当事人。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公证处或法院需要对协议书中的内容进行审核。如果协议书中的内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则不会通过公正,同时也无法加盖公章。比如说,无法约定违反法律法规的财产分配方案,不能约定过于片面的子女抚养方案等。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公正和公章加盖是非常重要的程序,确保了协议书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双方当事人应该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