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对于离婚的夫妻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它决定了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权利义务。而且,离婚协议书的签订也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可能会导致合法性问题。
首先,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双方自愿签订的,而且在签订时必须有代表双方意愿的证明材料,如双方的身份证和结婚证等。此外,协议书也必须明确双方分割财产的具体方式、子女抚养和探视的安排,以及要求双方承担的义务等内容,这样才能确保协议书的有效性。
其次,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必须在公证机关或司法机关的见证下进行,这是法律规定的必要条件。公证机关或司法机关会对协议书的内容进行核实,并在协议书上加盖公章或法院的印章,以便之后的生效。
最后,离婚协议书签署后,双方都需要在协议书上亲笔签名,并做出自己的证明。此外,协议书也需要存档并保持在双方都能够访问的地方,以便之后的查阅和使用。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签署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必须是双方自愿签订的,签署后也需要获得公证机关或司法机关的见证。只有这样,协议书才能有效地维护双方的权益,避免后续出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