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协议一方对其约定的内容确定协议,对方接受后,协议生效”。因此,拆迁协议书签了字是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协议书是居民与政府或房地产开发公司等签订的,将居民居住地进行拆迁改建的一种合同文件。在拆迁协议书中,双方需要约定在拆迁过程中涉及到的征收标准、安置补偿、拆迁时间等方面的内容。当居民在拆迁协议书上签字时,就代表着其已经认可了协议中的内容,并愿意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拆迁。因此,当政府或开发商方面也签字表示同意之后,协议就生效了。
拆迁协议书签字的有效性也得到了相关法规的规定。《拆迁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补偿费的支付按照约定支付,居民签字确认接受拆迁补偿后,政府或开发商应当付清拆迁补偿费。即当居民签字确认接受拆迁补偿后,政府或开发商必须按照约定支付补偿费用。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签署拆迁协议时,居民需了解协议的具体内容,尤其是其中的赔偿标准、安置方式、时间等方面,并在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签字。因为在签署后发现协议中有误或未对自己的利益做出合理保障时再想撤回签字等行为,是否有效并不明确。
总之,拆迁协议书签字是有效的,但签字前需了解协议内容,并审慎考虑自身的利益,在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签字,以免对自身权益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