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手续中必要的一部分,而签署离婚协议书也是双方自愿的行为。一旦离婚协议书被签署,双方就必须按照协议书所规定的内容来执行。如果双方没有执行协议书中的约定,就会存在违约行为。
但是,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不一定永久有效,因为协议书中所订立的约定也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来制定。如果离婚协议书所制定的约定与法律规定产生冲突,那么这些约定就会被视为无效。
举个例子,在离婚协议书中,夫妻双方都同意由妻子获得对房产的所有权,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后,每个人都有权享有夫妻房产的一半所有权。如此,就造成了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与法律规定相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协议书中的约定就会被视为无效。
此外,如果两个当事人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后,协议书中的一些约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了问题,例如财产分割不得当,孩子抚养费用不合理等等,各方也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的方式来重新协商更改离婚协议的内容。
总之,离婚协议书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其约定的内容可以被视为有效,但是需要遵守法律的规定。此外,协议书中的约定不是永久有效的,如果发生特殊情况或者协议书中的约定与法律存在冲突,那么这些约定就会被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