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如果有需要补充的条款,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加以完善。补充协议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按印或者签署电子合同,确认双方对新条款的同意,并对补充协议进行公证或者认证。具体的备案手续如下:
1. 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补充协议需要经过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需要前往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费用一般在200-500元之间。
2. 将补充协议提交至离婚登记地的民政局:补充协议需要提交至离婚登记地的民政局进行备案,并缴纳一定的备案费用,具体标准视当地规定而定,一般在200-500元之间。
3. 等待民政局审核:民政局会对补充协议进行审核,确认其符合法律规定,并将备案结果通知当事人。
4. 领取备案证明:如通过审核,民政局会颁发备案证明,确认该补充协议已经生效,双方当事人应妥善保管。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当事人签署的离婚协议或者补充协议涉及到财产分割、抚养费等涉及到具体金额的内容,建议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咨询专业律师,确定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