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补充协议书是离婚协议的一部分,它是夫妻在离婚协议中对原有协议内容进一步规定的约定书。离婚补充协议书一旦被签署,就应该进行备案,以保证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和执行力。
离婚补充协议书的备案需要在当地民政局或公证处进行。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形成补充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2. 准备离婚证、原离婚协议、补充协议书等材料。
3. 到当地民政局或公证处进行备案申请。
4. 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规定后,发放离婚补充协议书备案证明,该证明为补充协议书的合法性凭证。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双方都必须持身份证到场进行备案。若一方无法到场,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进行。
此外,如果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具体事项,建议夫妻在补充协议书中注明清楚,并且要求公证处进行公证。这样一来,不仅可以加强约束力,也方便以后进行法律维权。
总之,离婚补充协议书的备案是离婚协议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夫妻双方应该切实履行协议约定,合理处理分手事宜,以保证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