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与房产归属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不能因为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就自动决定房产的归属。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孩子的抚育和教育的权力和责任,而房屋归属问题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权和使用权的问题,两者是完全不同的问题。
一般来说,在夫妻离婚时,房产的归属问题应该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即按照婚姻登记时产权关系的约定来确定;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婚姻期间取得房产的情况来决定归属。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所有的,则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来解决房屋归属问题,但是抚养权问题与房产的归属问题无关。
当然,在处理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时,抚养孩子的问题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如果一方被赋予了孩子的抚养权,根据《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如果该费用无法支付,可以通过分割共同财产来解决。但是,这种分割并不会直接导致房产的归属问题发生变化。
总之,抚养权与房产归属是两个独立的问题。在夫妻离婚时,应该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来处理房产归属问题,同时考虑抚养孩子的问题来分割财产。抚养费用无法支付时,可以通过分割财产来解决,但是这种分割不会改变房产的归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