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挪用公款是一种利用公司职权、职务之便,将公司的公款私自挪用或非法占有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涉及行政违法,还涉及刑事犯罪。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挪用公款数额不同,应该被定性为不同的罪名和处罚标准。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贪污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罪是比较常见的公司挪用公款犯罪形式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贪污数额较大指的是一千元至二万元以上,数额巨大指的是二万元以上。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公司通过虚构交易或者其他附加费用等手段,挪用公司财产或者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由公司依法追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条法律规定明确规定了公司挪用公款的行为的定性问题,同时也规定了公司应该采取追究法律责任的措施,严肃打击公司挪用公款的行为。
总之,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司挪用公款的行为应该被定性为贪污罪或其他经济犯罪行为,并且具体的处罚标准应该根据挪用公款数额的大小进行确定。在现实工作中,应该强化监管,有效防止公司挪用公款的行为,同时加强对公司管理者的教育和引导,提高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心,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