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农村宅基地可以建房,但是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和政策。根据2015年颁布的《厦门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宅基地建房需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宅基地必须是符合法规的、经过评审的、设有房屋所有权的。
2.建造的房屋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规划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并且高度不得超过三层。
3.建造的房屋需符合当地建筑规划及风貌要求,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和景观。
4.农村居民在农村宅基地上建房必须住房自住,且不得出租、转让、借用等行为。
5.建房过程中需要获得相关批文,包括宅基地使用证、建设项目审批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厦门,城乡规划并没有完全融合,因此农村宅基地的建房必须根据当地的规划管理部门的规定来进行,否则将会受到处罚等后果。此外,还需要谨慎选择宅基地,并对宅基地的权属和政策规定进行了解,以避免因为选址不当或者不符合相关规定而产生纠纷。最后,还需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居住环境,不能因为建房而对环境造成污染或者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