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通常是由离婚夫妻双方在协商过程中达成的,用于确定双方的财产分配、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方面的协议。离婚协议书对于离婚双方来说尤为重要,不仅可以规避合法问题,同时也可以完善双方离婚后的生活问题,确保双方各自的权益得到尽可能地保障。
但是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留存在民政局则与具体情况有关系。按照中国的婚姻法规定,离婚需要到当地的民政局进行登记,因此在某些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可能需要提交给民政局,以作为离婚的证明材料。比如说在进行诉讼离婚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要求离婚双方提供离婚协议书,以作为裁决案件的依据。
然而,有些离婚双方是在和平协商的情况下达成了离婚协议,这时候协议书可以不用提交给民政局,而是由离婚双方共同保留作为备份。但是即使是这种情况,也建议离婚双方把协议书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以备将来可能会出现的纠纷,证明双方达成的协议是真实有效的。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存储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但无论如何,离婚协议书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在离婚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离婚双方应该重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