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时达成的一项协议,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内容。签署协议书后,根据协议书确定的内容进行执行。但是,离婚协议书并非一签署便不可变更,一旦出现协议书未生效或者需要修改的情况,可以对协议书进行撤销或者修改。
首先,离婚协议书在签署后必须经过人民法院审查确认才能生效。如果协议书未经过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就属于未生效状态,此时双方可以自由撤销协议书,需要重新协商达成新的协议。如果审查确认后,一方提出撤销原协议书,另一方同意,也可以在人民法院确认后撤销原协议书。
其次,如果协议书在生效后需求修改,双方可以达成新的修改协议书。修改协议书与原协议书一样,需要提出申请并经过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生效。如果双方不能就新协议书达成一致,可以选择提请人民法院介入协商或者撤销协议书,重新进入离婚诉讼程序中。
总之,离婚协议书未生效或者需要修改都是合理的需求,但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操作。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和修改需要谨慎、公正、合法,确保双方的权益,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