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由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书,经过公证机关确认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的生效是离婚程序的最终步骤,如果离婚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后想要撤销协议,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取得效力。
首先,撤销离婚协议需要双方达成共识,并通过公证机关进行确认。如果离婚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后,其中一方发现自己疏忽了某些要点或者在协议签署后改变了想法,可以与对方协商后,向公证机关进行修改或者撤销。
其次,撤销离婚协议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签署协议后,法定的撤销期限为1个月。也就是说,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之后一个月内,任何一方都有权力撤销协议。
但是,如果已经超过了撤销期限,离婚协议就成为了正式生效的法律文书,只能经过法院的裁定才能撤销。如果双方一方对离婚协议进行撤销,需要通过起诉的方式,提交法院审理,经过法院的认定,方可生效。因此,建议离婚双方在签署协议前,慎重考虑清楚后再做出决定,以免最终引发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