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经过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内容。在正常情况下,离婚协议书一旦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但协议书并不能代替民事诉讼程序中的判决书或文书生效,所以协议书不能直接生效。
离婚协议书可以理解为离婚协议的书面表现形式。据法律规定离婚双方达成不可撤销的离婚协议后,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提交离婚协议书。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如果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符合法律规定并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法院将会裁定离婚协议书生效。
由此可见,离婚协议书并不能单独生效,必须要经过法院的审查和裁定。如果离婚协议书中没有涉及到夫妻的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探望等问题,则该协议书可以直接生效。
因此,离婚协议书只是离婚协议的书面记录,其能否在法律上生效,还需要根据相关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具体分析和处理。如果想要通过离婚协议书离开婚姻,就必须要经过法院的审查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