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被告人金某的妻子,我们是夫妻关系并且有一个儿子。然而,过去一段时间以来,金某在日常生活中出现了多次不负责任的行为,包括虐待我和儿子等问题。事实上,他日常缺乏照顾和照顾孩子的能力,这给我们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目前,我已经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法院对夺回孩子的抚养权进行裁决。
针对此一情况,我想向法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1. 判决夺回孩子的抚养权。在此,我想指出,我担心金某对孩子的过度控制和虐待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因此我们应该尽快撤销他的抚养权,使孩子可以过上健康、幸福的生活。
2. 判决加强监管义务。如果法院认为夺回抚养权可能会导致不利于孩子的情况,我希望法院可以加强监管义务,确保金某不会再对孩子造成伤害,将孩子的身心健康置于首位。
3. 判决赔偿精神损失费。虽然我们将继续关注金某,但他在过去的行为已经对我们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和精神损失。因此,我希望法院可以对此进行一定的赔偿,使我们能够缓解不幸带来的心理压力。
以上是我的请求和想法,我坚信法院会公正地行使其职能,使得孩子和我们可以过上健康、幸福的生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