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规定中,未成年人的抚养权及监护权归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有。当然,在某些情况下,法律也规定父母撤销监护权的情况。
然而,如果未成年人已经满18岁了,那么就可以开始为自己的抚养权争取自主决定权了。这个时候,未成年人就已经成年了,受到了法律上的保护。在保护的范围内,他/她可以自主选择离开父母的家庭,获得居住权和合法收入。在此基础上,已经成年的孩子们可以要求监护人支付抚养费,其数额应该是合理的,根据监护人的经济状况和孩子们的需求而定。此外,如果孩子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伤害,可以选择起诉监护人。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已成年的孩子们有了自主选择的权力,但是他们仍然应该尊重父母及其他亲属的感受,并在至少通知监护人的前提下,自行独立生活。其次,定居权和合法收入也不会神奇地出现——成年人也需要自己通过努力争取。
更重要的是,成年人要主动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成为合理损失的受害者,而不是等到事情来临之后,才想到采取相应的行动。最关键的是,成年人必须要有责任心和公民意识,不断从社会上获得更加广泛、全面的知识和技能,增加自己的社会技能和经验,以更加稳定和清晰的头脑,来回应共同的挑战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