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抚养权是指子女生活和居住的权利,通常由法院根据情况决定给予某一方或双方共同拥有。但是,无论是父母双方还是单方拥有抚养权,都并不代表抚养权永远不可争夺。
首先,如果孩子的利益受到了威胁,父母可以重新提起争夺抚养权的诉讼。例如,一方当初因为一些原因获得了抚养权,但现在已经不能给孩子提供必要的照顾和教育,那么另一方就可以提出重新争夺抚养权的申请。
其次,如果父母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也可以重新争夺抚养权。譬如,离婚后一方开始了新的婚姻关系,新的伴侣对孩子的影响被认为是不好的,那么原来剥夺抚养权的父母可以重新申请抚养权。
最后,如果原本得到抚养权的家长违反了法律规定,涉嫌对孩子施暴或虐待,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争夺抚养权。
总之,抚养权的判决并不是最终决定,如果父母认为孩子的利益受到威胁,依法可以申请重新争夺抚养权。同时,父母在拥有抚养权期间,还应该积极履行抚养职责,注重孩子的满意度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