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们夫妻因为性格不合,经过沟通后,决定离婚。我们在订婚时就签了一份协议,特此提出离婚协议。
一、房产分配
我们共同购置了一套房产,现决定:
1. 房产归张先生所有,婚姻关系解除后,妻子不得主张任何权益。
2. 妻子有义务协助将房产过户手续办理好。
二、财产分配
1. 我们夫妻的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
2. 两人婚姻关系解除后,双方不再主张对方的财产。
三、抚养孩子
我们育有一子,现决定:
1. 孩子的抚养权归张先生所有。
2. 婚姻关系解除后,妻子不再主张任何的抚养权。
四、其它约定
1. 双方协商好,妻子可以在婚姻关系解除后保留婚前的所有名义和身份证件,文化程度证明及选民卡等所有政府颁发的证件。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内容与解除婚姻前已有的合法协议及公证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鉴于我们签署了这份协议,任何人不得干涉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最后,我们在清醒理智、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上约定。我们请求法院遵照本协议,作出终止我们的婚姻关系的判决。
申请人:张先生
申请人:李女士
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