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主要根据以下四个原则:
1. 以儿童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
最佳利益原则意味着法院必须保证孩子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包括健康、安全、教育、情感和社交方面。
2. 保持孩子与双方亲属的联系
保持孩子与双方亲属的联系,包括与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叔叔、婶婶和其他亲戚的联系,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对孩子的成长和心理健康非常重要。
3. 父母在孩子的生活中的角色
在决定孩子抚养权时,法院需要考虑到每个父母在孩子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包括经济方面和育儿能力方面。
4. 尽可能地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
在判定孩子的抚养权时,法院尽可能地要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使孩子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适应新环境,并且避免孩子频繁地转换抚养环境,影响他们的成长和心理健康。
总之,在判断2岁半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的是孩子的最佳利益和稳定性,同时也需要考虑到父母在孩子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孩子与双方亲属之间的关系和联系。因此,如果孩子的生活环境和日常生活中与其中一方父母关系更为密切,那么判决孩子抚养权会更倾向于这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