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离婚并不意味着离开孩子的生活,但是,一方获得了抚养权后,非抚养方要想探视孩子,还需要有监护权。如果非抚养方没有监护权,那么探视孩子就会成为一个复杂的问题。
在离婚中,抚养权通常授予具有最好养育能力的父母。法院通常做出的决定是,由子女在亲属中选择生活,原尽可能地保证其正常生活和成长,以及与双方父母和亲属有关的权益。
如果一个父母没有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那么他们将失去和孩子生活在一起的权利。因此,即使没有抚养权,他们也可能有探视孩子的权利。然而,要强迫一个抚养孩子的父母让非抚养方接触孩子,无论是监护或其他形式的接触都是非常困难的。
在考虑是否给予非抚养方探视孩子时,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如果他们认为非抚养方与孩子的交流可能导致情感或心理伤害,法院可能会拒绝他们探视孩子的请求。
总之,离婚后,非抚养方想要探视孩子,需要获得法院或有权机关的认可。最重要的是,必须考虑和尊重孩子的意愿和喜好以及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