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基于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制度获得的用于自住和家庭经营的土地。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可以建设住房、附属建筑、家庭经营用房等建筑物,但是对于建筑物的数量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建筑数量还要遵循当地的规划和政策。
一般认为,农村宅基地建房最多可以建设3间小间房,但也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
1. 国家规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且高度不得超过两层。
2. 每个建筑面积不得超过70平方米。
3. 驻家工作的人口、父母、子女居住范围内的亲属或配偶,其建房数量在安居乐业政策的支持下,还可以适当增加。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制定了建筑数量的具体规定,如江苏省规定农村宅基地最多只能建设2间小间房,福建省规定农村宅基地建筑数量不得超过4个。
总的来说,农村宅基地能建多少小间房,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划和区别具体情况来定。建设者在进行设计时,最好通过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咨询具体的规定以及符合规律的建设要求,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