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共识后所签订的一种合同性文件,其效力在消除夫妻间争议、维护家庭和谐、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如何拟定离婚协议书的效力:
1. 合法性:离婚协议书必须依法拟定,双方必须自愿协商达成共识,无任何强制因素干扰,例如家庭暴力、威胁、利诱等等。
2.文书形式:离婚协议书必须以书面形式制作,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注明日期和时间,落款地址等,以免出现纠纷和误解。
3. 证明效力:离婚协议书是一份合同文件,其效力要经过证明方可成立。一般需要由当地民政部门确认,经人民法院审查认可即生效,双方根据协议内容办理离婚相关手续。
4. 补充解释:对于离婚协议书中的条款,在协议达成后,往往会因为法律规定或变化而产生调整。此时应该由双方协商并重新拟定协议书,注明所调整的条款,以确保离婚协议的有效执行。
总之,拟定离婚协议书的效力,需要考虑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情况和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在拟定和签署协议书之前,应该充分了解协议书的内容和法律效力,避免因为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而产生后悔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