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政府对于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制度规定是“占用补偿房”的使用权转化为产权,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拆迁安置房都有产权证。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政策来确定。
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没有像商品房一样,具有完全的产权,拆迁安置房产权证明了居民只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在使用权范围内进行出租、抵押等,而不是所有权。拆迁安置房产权证使用期限一般为70年,期满需要进行续期,但具体情况也要根据当地政策来定。
由于不同地区的政策有所不同,一些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在修改政策后可能被收回。因此,在购买拆迁安置房前,一定要查看相关政策,了解产权状况,并在购房合同中注明相关事项,以免出现纠纷。
总的来说,德州市政府对于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制度规定相对健全,但具体情况仍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确定,购房者应该慎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