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员工挪用公款是一种经济犯罪行为,通常会被构成贪污罪或挪用公款罪。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滥用职权挪用公款的行为属于贪污罪,而挪用公款的行为则属于挪用公款罪。
贪污罪是指在职务上具有决策权或管理权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公共财物侵占为个人财产的行为。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贪污罪的情节严重程度包括特别严重、严重、较重和一般四个级别,对应的处罚分别为死刑、无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和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典当行员工挪用公款的情况,如果达到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则应该按照相应的刑罚予以惩处。
挪用公款罪则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单位负责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挪用公用财物,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较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典当行员工挪用公款则属于后者的情况。
总之,典当行员工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应该依据具体情节来判断是否构成贪污罪或挪用公款罪,并依法进行惩罚。对于该类员工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也应该更加加强,以避免类似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