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时重要的文件,需要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备案。备案后,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能够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因此,离婚协议书一般需要存储在民政局的档案库中,以备后续参考。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 离婚协议书对夫妻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父母等方面都有约束力。而民政局往往是处理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机构,在离婚协议书的备案管理上很重要,能够确保双方权益的保护。
2. 民政局的备案能够有效的保障民事权益的和平并且公正地实现。离婚事宜一经备案,对双方争议的解决起到了重要的推荐和借鉴作用。如果一方不遵守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另一方可以就协议书提起诉讼,并以此为依据,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3. 民政局存储离婚协议书,还可以管理离婚证的信息。由于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的文书,所以这个文书当中包含有离婚证的信息。如果没有保存这些信息,可能会给后续处理或者查找带来不便。
总之,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备案进行存档,能够确保夫妻离婚后,双方的权益都得到公正和平和合法维护,对双方都是有益的。因此,夫妻离婚时一定要注意,签订合法、公正、具有约束力的离婚协议书,并按照法定程序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