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前起草的一份协议书,在离婚的过程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手印被认为是一种证明身份、确认协议的方式,因此在签署重要文件时,往往需要按上手印。但是,在一些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可以不按手印。
首先,如果离婚协议书是由双方在律师的陪同下进行起草,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双方签署协议书时应当在律师的见证下签字。用手印代替签字没有法律依据,因此不合法。
其次,在缺乏证人的情况下,双方按上手印也不能认定协议有效。如果未经证人确认,协议书只有双方手印,没有其他证明其合法性的证据,这很容易引发一些法律纠纷。因此,在签署协议书时最好是有证人在场,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最后,如果双方在签字过程中存在质疑或异议,又没有证人在场,那么手印也无法有效证明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必须在离婚协议书上进行补充说明,并再次确认各自的意愿,以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书可以不按手印,但必须在律师的见证下进行签字,或者有证人在场。在签署协议前应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在协议书上进行详细的说明,以避免未来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