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基于生产、生活需要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它是由国家依法划定的农村建设用地,是农民居住和生产的土地,是一种特殊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农民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农村宅基地和房产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产证是指在城市土地上建设的住宅房屋产生的不动产权证,是居民在城市周边的自有房产,而农村宅基地则是在农村土地上根据法定程序获得的使用权,没有房产证。因此,农村宅基地不属于房产证。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由农民依照法律程序出租、转让或者抵押,但是不可以在利用这种土地使用权来获得不动产产权证书或者转变为何种其他类型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农民在享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同时,不享有该土地上的所有产权,但是可以为农民提供安居乐业的基础。
总之,农村宅基地属于法律保护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是农民用于居住、生产和经营的合法土地,虽然没有房产证,但是也具有自己的价值和重要性。因此,在开展相关业务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到农民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