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不是从民政局拿的,它是离婚当事人在离婚协议达成后,自行起草并签署的一份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在离婚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它记录了离婚双方对财产、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协议内容,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离婚协议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双方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如财产分割、赡养子女、探望子女等;离婚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的生效时间和期限;离婚协议违约责任等。
当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当将双方签字盖章后的协议书提交律师进行审核,并进行公证,加强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公证机关会在协议书上盖章,并对协议书内容进行确认、证明。公证后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签署,双方必须履行协议书中的内容。
因此,离婚协议书对离婚双方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维护双方的权益,避免离婚过程中出现纷争和长时间的诉讼,给离婚双方造成更大的伤害。最后,建议离婚双方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此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