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为了推动城市建设而拆除原有房屋后为被拆迁人提供的一种住房安置方式,这些住房都是由政府通过社会保障资金购买或建设的,只有符合拆迁条件的居民才有资格领取。
在拆迁安置房领取过程中,居民需要拿到产权证才能真正拥有房屋产权和使用权。因为产权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重要文件,只有拥有产权证才能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如果没有拿到产权证,那么就意味着居民没有真正拥有这个房屋,也无法进行相关的产权交易。
在拆迁安置房领取过程中,如果因为各种原因还没有拿到产权证,而居民需要进行房屋产权变更或者房屋交易的话,就需要进行产调手续。产调是根据不动产所有权变更的需要,通过机构或人员对不动产进行实地勘察和清查,以确定该不动产的欠缺情况和变更事项,从而得出产权调查报告。
因此,虽然拆迁安置房在领取过程中可能没有得到产权证,但是在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等交易时,还是需要进行产调手续。而产调所涉及的所有权变更事项包括产权的权利人、物权转移等信息,也是居民在拆迁安置房领取后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