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协议,指夫妻在婚姻关系中自愿达成的一种协议,可以包括财产、子女抚养、负担债务、赡养老人等方面的内容。在很多国家,婚内协议是被法律所承认并且具有法律效力的。
在中国大陆地区,2011年颁布的《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可以协商确定婚姻财产制度;协商离婚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教育等问题。” 因此,在中国,婚内协议是被法律所承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
但是,婚内协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是需要被法庭审查的。如果协议涉及到的内容违反法律、道德或公序良俗,那么这种协议将被视为无效。比如,夫妻双方就抚养子女的问题达成协议,但是这个协议违反了少年儿童保护法中关于保护儿童权益的规定,那么这个协议就会被法庭认定为无效。
此外,婚内协议的规定在离婚时也需要经过法院审查。当双方协议涉及到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时,如果其中一方不履行协议规定,导致另一方权益受到损害,被损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协议生效。
综上所述,婚内协议在离婚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需要经过法院审查。如果协议合法、合理,双方自愿达成,那么协议为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解决提供效率化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