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共机构或个人将公款用于非法、违规用途。这是一种犯罪行为,违法行为的情况复杂,因此界定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时间难以准确判断。然而,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挪用公款判定犯罪行为的时间是从挪用公款的开始时间算起。
通常情况下,挪用公款的数量是决定是否属于犯罪行为的重要因素。在中国,目前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即属于犯罪行为。但是,在福建等一些省份内对于数额的考量会相对宽松,也不会完全按照规定数额来判断是否属于犯罪行为。而一些重大挪用公款的案件透露的信息显示,个人或机构挪用公款数额较高或时间较长,或已造成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都会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除了数额外,挪用公款的行为是一种“持续性犯罪”的犯罪行为,其持续时间也是法律界在判定犯罪行为方面的重要参照标准之一。如一些涉及公款挪用的大案,挪用时间可以是数月、数年,甚至是十年以上,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总之,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时间的判断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挪用公款的数额与持续时间,以及对社会的影响程度都是界定犯罪行为时间的因素。不仅如此,在实际操作给出刑罚的时候,还会结合其他一些情况做出判断,例如犯罪人员归案自首的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