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协商后,取得一致意见并达成的协议书。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对于离婚协议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一、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二、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道德标准;三、协议内容明确具体,能够执行。如果符合这些条件,那么离婚协议是法律认可的。
在签署离婚协议的时候,对于公章的使用是一个比较常见的问题。公章一般是指单位或者组织所使用的专用章,其用途是为了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因此,对于离婚协议,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是不需要盖公章的。
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需要使用公章来证明离婚协议的合法性。比如,如果夫妻双方受到某些机构的监管或者调解,那么这些机构可能会要求离婚协议盖公章。此外,在离婚协议中涉及到房屋、财产等大额财产分割的时候,为了保障协议的执行,双方也可以考虑使用公章来证明协议的真实性。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是否需要盖公章,决定因素还是取决于协议的内容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特别重要的条款,那么使用公章来证明协议的真实性是不必要的。但如果涉及到重要的财产分割,或者需要受到外部机构的监管,那么使用公章是一种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