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变更与离婚协议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他们之间关系密切,但并不一定相互依存,有的离婚没有涉及到房产变更,有的房产变更也没有必要结合离婚协议。
首先,根据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根据这些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形式,当然也需要进行分割。在分割房产时,可以根据双方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决来决定如何分割。
然而,房产变更不一定需要结合离婚协议。房产变更根据不同的情况会有不同的手续,比如如果房产是在婚姻期间共同购买,那么双方需要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产权变更手续;如果房产是某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独自购买的,那么产权变更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在离婚协议中是否加入产权变更的内容也需要双方协商决定。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离婚协议中一定要详细规定房产的分割方式,以免在事后出现产生纠纷的情况。此外,离婚协议在签订过程中,最好涉及到各种相关问题,比如抚养子女等问题,以保证双方的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