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一般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款用于私人用途,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挪用公款是需要受到法律程序的惩处的。
如果一个人因为挪用公款被抓获,那么他是否可以取保呢?对于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挪用公款属于一种刑事犯罪行为,其涉及的金额越大,对应的刑事责任也会越重。一般情况下,如果被指控挪用公款20万及以上,那么可能面临的是3年以上至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还有可能被罚款。因此,即使被取保,也难以避免被判刑的风险。
其次,如果一个人被指控挪用公款,同时还存在可能会逃跑或者破坏证据的嫌疑,那么他是不太可能被取保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被取保后极有可能会逃跑或者干扰案件的审理,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最后,对于挪用公款20万的人来说,如果他愿意认罪,并且有足够的担保人或者保证金来保证不会逃跑或者干扰案件的审理,那么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获得取保的机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并不代表被免于刑事责任,只是让原本被羁押在看守所中的嫌疑人获得有限的自由,等待案件的审理结果。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20万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取保并不是必然的结果。具体是否能够取保需要根据案件的情况、当事人的行为表现以及判决机关的判决来进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