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法规,拆迁安置房的公摊面积要占用建筑总面积的一定比例,这也是规划师们在规划平面布局时必须考虑的问题之一。
具体来说,公摊面积是指整栋建筑中非居住面积部分的面积,包括公用走廊、电梯间、楼梯间、储藏室、水泵房、配电室等。这些设施和空间的存在,旨在提供方便和保障,可以使得住户居住更加舒适、便利、安全。
根据国家规定,拆迁安置房的公摊面积不得低于建筑总面积的10%,其中不得包括车库、车位、物业办公室和商业用房等特殊用途场所的面积。具体来说,如果拆迁安置房的总建筑面积为10000平米,那么公共面积就不得低于1000平米。
值得一提的是,不同城市的规定可能会略有不同,例如有些城市要求公摊面积要达到15%或以上,所以具体的标准需要在当地政府部门进行咨询查阅。
总之,拆迁安置房的公摊面积是由国家法规规定的,规定了10%的标准,这里面包括了各种公共设施配套,为房屋的居住和使用提供了保障和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