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目前的法律制度下,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主要以“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为基础。因此,在父亲起诉孩子抚养权的案件中,法官会根据孩子的身体健康、生活习惯、学习情况等方面综合评估,判断孩子应该由谁来承担主要的抚养责任。
如果孩子较小,尤其是还在婴幼儿期,那么通常会给予母亲更多的权利,因为母亲在照顾孩子方面具有生物学和心理学上的优势。但如果孩子已经长大到需要家长付出更多时间和精力的阶段,那么其父亲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变得更大,特别是如果母亲有能力工作并支持自己和孩子。
除此之外,法院还会考虑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已经具有独立思考和表达意见的能力,那么他们的意见和想法也会对判决结果产生影响。
总的来说,最终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孩子的利益和福利。如果孩子在生活和教育方面与某一方父母有更紧密的联系,那么他们就会被授予担任主要抚养人的权利。但如果双方父母都能够为孩子提供理想的教育和生活环境,那么法院可能会根据事实情况进行平衡判断,并根据其独特的情况做出最终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