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对公款的非法使用,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一项严重的违法行为。公款由国家储备金、行政经费、财政预算等等形式存在,是用于公共利益和公共服务的基金,因此,挪用公款不仅损害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而且还会破坏社会政治经济秩序。
如果挪用公款后能够及时补回,这并不能减轻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因为公款属于国家的资金,是由纳税人给予的。如果挪用了公款,就意味着挪用者没有得到授权,没有得到纳税人的同意,无权处置这些资金。补回挪用的公款只是把资金归还原有的、应该的用途,但并不代表挪用者没有违反法律,这点在法律上是很清楚的。
在我国,挪用公款被视为犯罪行为。除了要将挪用的公款归还原处,还要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和刑事追究。挪用公款涉及到的民事责任可能会造成经济损失,因此,有可能会面临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行政和刑事追究可能会导致挪用者被开除公职、失去政治赞誉等严重后果。
最后,我们要强调的是,挪用公款是一项极不道德和违法行为,危害社会经济稳定和公众利益。在处理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时,法律会对违法者作出相应的管理处理,以保护公民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