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占有、使用、收受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自己或者他人名义占有的财物,触犯法律规定,为自己谋取利益或者给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这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
关于挪用公款的定罪标准,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
具体来说,我国目前没有对挪用公款的具体数额作出明确规定,而是根据数额的大小及其影响程度来断案。通常情况下,挪用公款的数额在几万元及以上的会被认定为“数额巨大”的犯罪行为,而在数百万、数千万及以上的数额则可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需要指出的是,数额大小只是一个参考指标,还要考虑其他情节的严重程度,比如犯罪动机、犯罪手段、社会影响等因素,并根据具体情况审慎断案。
在司法实践中,对挪用公款的定罪标准相对灵活,一般根据犯罪情节、数额大小、社会影响等综合考虑,因此在判决结果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总之,无论数额大小如何,挪用公款都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而且会受到公众的谴责和社会的舆论压力。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该自觉遵守法纪,抵制任何形式的贪污腐败,保持廉洁自律的全面意识,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奉献更多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