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又签订的协议是指离婚一段时间后,原本离婚协议以外又达成的协议。这种协议一般包括分割财产、子女抚养和探望等方面的协议,是在离婚以后,各方再次协商达成的协议。
对于已经签订的离婚协议,一旦双方签字并经过公证,就代表双方达成了共识,这个协议就有法律效力。如果之后再有补充的协议,也需要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共识,签字并公证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离婚后又签订的协议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协议需符合法律规定: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比如分割财产应符合《婚姻法》的规定,子女抚养的协议应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
2.双方要签字并公证:签订协议必须经过双方协商、签字,并进行公证。只有正式公证过的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3.遵守协议内容:双方达成协议后要遵守协议内容,否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有违反协议行为,会对违约方产生不良影响。
总之,离婚后签订的协议需要经过双方认真考虑,保证协议的合法、公正和可执行性。遵守协议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纷争,有利于双方持续和平地解决离婚后涉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