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拟订并签署了离婚协议,履行完协议中的约定即可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相比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程序便捷、费用低廉、时间短暂,因此得到了越来越多夫妻的青睐。
那么,一旦夫妻双方达成协议离婚,是否还需要办理离婚证呢?答案是需要的。协议离婚的过程有以下几步:
1.夫妻协商,签署离婚协议;
2.前往当地司法局或者民政局提交协议书;
3.工作人员审查无误后,签发离婚证;
4.领取离婚证,完成协议离婚手续。
只有在完成了以上全部步骤后,夫妻双方才被认为完全解除了婚姻关系,离婚证才是最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证明文件。
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因为双方已达成一致并签署了协议,所以不存在诉讼程序,也就不存在法院的裁定,更没有法院颁发的生效裁决书。然而,同样因为没有法院的介入,所以必须前往司法局或者民政局进行办理,以签发离婚证为最终目的。因此,即使是协议离婚,仍需要办理离婚证才能够确认离婚事实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总之,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署协议,也需要办理离婚证才能最终确认离婚事实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果夫妻仅仅签署了离婚协议,而没有前往司法局或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就还不能算是正式的离婚,并不能证明离婚的真实性。因此,夫妻在离婚时一定要注意这些细节问题,以避免因为疏忽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