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和离婚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离婚协议是指离婚双方约定的各项离婚事宜,包括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视等具体内容。离婚协议的签署是离婚的重要程序之一,离婚协议的效力受法律保护,双方在签署协议后需要向有权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最终获得离婚裁判书。
而离婚证是指离婚程序完成后,由民政部门颁发的法律文书。离婚证是证明离婚事实的重要证件,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民政部门在核实离婚事实后会协助双方领取离婚证,成为离婚事实的最终证明。
因此,离婚协议没有代替离婚证的作用。离婚协议只是离婚的过程中必要的程序之一,而离婚证则是法律最终确认的结果。双方离婚时需要签署离婚协议,并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后获得离婚证,这才算是真正的离婚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