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可以由离婚夫妻双方根据自己的情况和要求进行草拟,并签署确认。以下是一些常见内容:
一、协议离婚的原因及协议离婚的双方。
二、离婚财产的处理:
离婚夫妻应当就共同财产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并在离婚协议中予以表述。对于个人财产的处理,可以就房产、车辆、存款、证券等进行具体规定。
三、子女抚养及教育问题:
离婚协议还应当详细规定离婚夫妻子女的抚养和教育问题,包括子女的抚养费和抚养方式等。
四、有关人身、财产某方的赔偿问题:
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中对另外一方造成了损失,对于财产和人身所造成的损失,应当在离婚协议中给予恰当的赔偿。
五、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
离婚协议应当明确表明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包括离婚协议的签订日期、生效日期等,并在离婚协议上加盖双方签字和见证人签字,以证明协议的有效性。
以上是离婚协议书中常见的内容,当然也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适当添加或者调整。离婚协议书的草拟需要认真考虑离婚双方的利益和需求,并进行谨慎的评估和讨论,以达成公正合理的协议,保证协议的合法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