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时双方达成的一份协议书,其中包含各种关于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赡养等方面的内容。虽然该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协议的内容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会随着时代的变化和双方的情况不断发生变化,并需要不断进行调整和修改。那么,离婚协议超过一年后是否能改变呢?
通常情况下,已经签订的离婚协议在生效后就是法律上的有效协议,且任何单方面修改协议均不能影响协议的有效性。而且,除非协议中规定了协议修改的途径和条件,否则双方是不能随意变更协议的。但是,如果情况发生变化,比如子女成长需要重新调整抚养协议、财产状况发生变化需要重新分配财产等,双方可以就具体事项进行协商、重新签订协议。
如果离婚协议超过一年后需要修改,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达成一份新的协议。该协议应该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并在法律机构或公证处备案;或者在调解员或律师指导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离婚协议已经过了法定有效期(通常是3年),则需重新签订协议。此外,在协议内容上,双方可以就具体事项进行协商和修改,但是对于已经约定的条款和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不能改变。另外,如果离婚协议涉及到子女的抚养、教育等问题,建议双方要充分考虑孩子的利益,保持沟通,避免因为协议变更给孩子造成困扰。